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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9b5С˵ > ԽС˵ > 三国渣男,开局捡尸华雄 > 第137章 冒险之前,先想想老婆孩子
    杀完了拓跋诘汾之后,又杀了拓跋力微。
    至此,原本历史上的“五胡十六国”中,至少已经有三个胡人建立的国家没戏了:
    其一,羯族石勒的后赵。
    羯族已被屠光,整个族群从地球上消失。
    其二,拓跋匹孤的后代秃发乌孤建立的南凉。
    秃发匹孤已死,其部落全灭。
    其三,拓跋力微的后代拓跋眭建立的北魏。
    拓跋力微已死,部落全灭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杀完拓跋力微后,王通又下令将所有俘虏全都杀了。在杀俘期间,王通又摸了一些穿着比较齐整的鲜卑贵族的尸体。
    收获了不少的属性和技能经验值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抽了个空,仔细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属性技能状态:
    基础属性:
    体力99,敏捷105,智力94。
    技能:
    刀术特等三级,射术特等四级,骑术特等五级;狼牙棒高等九级,戟术高等九级,枪术高等八级;医术高等六级,房中术高等八级……
    其它的,太乱了。
    林林总总,总总林林,仅技能种类就有上百种!
    实在是太多种类了。
    比如说:唱歌术,跳舞术,养马术,相马术,驯马术,追踪术,狩猎术,种植术,打铁术,酿造术,摔跤术,掘洞术,接生术……
    应有尽有!
    这些都是在这将近三年的时间里,不断积累起来的技能,并不是全都来自这场草原之战。但是,毋庸置疑,这场草原之战让王通的属性和技能都增加了很多。
    想想看,自从进入草原以来,屠灭的大大小小的部落有100多个,杀掉的鲜卑人超过了二十万。
    在这被杀的二十多万尸体中随便摸一摸,都能收获不少属性和技能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太多的种类了。
    看得王通有些发晕。
    现在的王通,感觉自己成了一部……超级大的……百科全书。
    王通现在有些后悔了。
    后悔当初给自己取字时太过草率。如果是现在给自己取字,肯定不会取字为“穿之”。
    一定要取字为……百事。
    王通,字百事。
    就是百事通的意思。
    再加个江湖绰号……妖妖伺(114)。
    以后,大家就都会说:有问题请找百事通,打热线电话114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言归正传。
    再仔细一看等级方面。
    娘希匹,等级最高的竟然是——骑术!
    竟然达到了:特等五级!
    这个等级的骑术,应该远超吕布,并且很可能已经是全地球上骑术最好的生物了。
    不论是骑马、骑牛、骑羊、骑猪、骑狗、骑人、骑单车、骑摩托……都可以驾轻就熟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刀术和射术分别达到了特等三级和特等四级,再加上骑术特等五级。
    以及……体力99,敏捷105!
    王通觉得自己……应该……可能……大概……八九不离十……已经可以打得过吕布了。遗憾的是吕布并不在这里,那就只好找典韦来印证武功了。
    “恶来,咱们打一场试试?”
    “试试就逝世!”
    典韦抽出双铁戟,王通提起奔雷狂刀,两人就在雪地上你来我往的打了起来。
    这一交手,让典韦大叫一惊。
    一边尽力应对王通的进攻,一边大叫:“主公,你怎么一下子变得如此厉害?”
    王通自然不会告诉他自己刚刚摸了三名号称有“万夫不挡之勇”的……热腾腾新鲜出炉……的鲜卑大首领尸体!
    还摸了100多名同样是……热腾腾新鲜出炉……的鲜卑小首领的尸体!
    一边快速进攻,一边说道:“老子今天为晏明兄弟报了仇,心里高兴!”
    可典韦还是很纳闷:
    “一高兴就变得这么厉害?”
    “少叽巴啰嗦,再分心你就输了。”
    “哎,好呢!”
    典韦收敛心神,全力施为,又与王通叮叮当当地打了起来,你来我往,打得难解难分。
    两人各有千秋。
    总的来说,典韦的爆发力要比王通稍强。但是,敏捷又要比王通弱上一些,智力更是无法与王通相比。
    激斗了一百多个回合。
    最终王通利用自己的敏捷优势,荡开典韦的双戟,用刀尖挑破了典韦的肩甲。
    算是略胜半筹。
    典韦号称步战天下无敌。而刚才王通与典韦相斗,正是步战。
    也就是说:
    步战天下第一的名头,从今天开始要换人了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骑战的话。
    王通的骑术已达特等五级,若论骑术,肯定不会比吕布差。但是,战马会比不过吕布的赤兔。
    王通心中暗想,看样子得早点将吕布弄死,夺了他的赤兔马。届时,世人就会说:
    “人中王通,马中赤兔。”
    想到这里,忍不住眉飞色舞,手舞足蹈,心里高兴不已。
    然而,就在此时。
    却听身边传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:“身为主公,不必亲自冲锋陷阵,武艺再高也无大用。”
    转头一看,是戴着瓜皮帽,拢着双手,缩着脖子的贾诩。
    王通看了看贾诩的脖子。
    觉得贾诩说得很有道理。
    身为主公,智力才是最重要。也许……自己应该将这厮给杀了,获取他的智力……
    要是将这家伙给杀了,说不定自己的智力会立马飙升到100,甚至变为智力天下第一。
    贾诩打了个寒颤,有些诧异他看向王通。
    显然,这家伙感觉到了什么。
    这狗日的,天生有着敏锐的嗅觉。也许,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在原本的历史上,才能每次都能避凶趋吉,最后在一众谋士老臣中活得最久。
    “主公,属下似乎说错话了……”
    贾诩略带惶恐地说道。
    “没有,你没说错。”
    “我错了。”
    “你没错!”
    “我真错了。”
    “你真没错!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见贾诩如此心紧张,王通只好坦然地笑道:“文和之言,也不无道理。本将只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情。据拓跋匹孤死前所说,魁头的大军很快就要过来了,咱们也该有所行动了。”
    “主公英明!”
    贾诩闻言,赶紧行了一礼道:
    “依属下看来,咱们还是见好就收,赶紧……赶紧跑吧!这草原上群敌环伺,危险无处不在。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。
    这万一有个好歹,属下等人死了也就死了。但是,主公你家里尚有三位美貌妻妾,还有不足三月的幼子。
    所以,在想要冒险之前,还是要……想想你的家人,想想你的妻儿……”
    王通皱了皱眉。
    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。
    似乎是后世电影中,警察跟劫匪对话时,常用的台词。
    如图所示:
    ……
    (附录图片:警察喊话劫匪。)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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